變壓器試驗設備試驗方法
1.一般規定
變壓器試驗設備有繞組的被試品進行外施交流耐壓試驗時, 應將被試繞組自身的兩個端子短接, 非被試繞組亦應短接并與外殼連接后接地。
交流耐壓試驗時加至試驗標準電壓后的持續時間,凡無特殊說明者,均為 60s。
升壓必須從零 (或接近于零 )開始,切不可沖擊合閘。升壓速度在 75%試驗電壓以前,可以是任意的, 自 75%電壓開始應均勻升壓, 約為每秒 2%試驗電壓的速率升壓。 耐壓試驗后,迅速均勻降壓到零 (或接近于零 ),然后切斷電源。
2.試驗步驟
任何被試品在交流耐壓試驗前, 應先進行其他絕緣試驗, 合格后再進行耐壓試驗。 充油設備若經濾油或運輸, 耐壓試驗前還應將試品靜置規定的時間, 以排除內部可能殘存的空氣。通常在耐壓試驗前后應測量絕緣電阻。
變壓器試驗設備接上試品, 接通電源, 開始升壓進行試驗。 升壓過程中應密切監視高壓回路, 監聽被試品有何異響。升至試驗電壓,開始計時并讀取試驗電壓。時間到后,降壓然后斷開電源。試驗中如無破壞性放電發生,則認為通過耐壓試驗。
在升壓和耐壓過程中, 如發現電壓表指針擺動很大, 電流表指示急劇增加, 調壓器往上升方向調節,電流上升、電壓基本不變甚至有下降趨勢,被試品冒煙、出氣、焦臭、閃絡、燃燒或發出擊穿響聲 (或斷續放電聲 ),應即停止升壓,降壓、停電后查明原因。這些現象如查明是絕緣部分出現的, 則認為被試品交流耐壓試驗不合格。 如確定被試品的表面閃絡是由于空氣濕度或表面臟污等所致,應將被試品清潔干燥處理后,再進行試驗。
變壓器試驗設備被試品為有機絕緣材料時, 試驗后應立即觸摸表面, 如出現普遍或局部發熱, 則認為絕緣不良,應即處理后,再做耐壓試驗。
對 35kV 穿墻套管及母線支持絕緣子進行交流耐壓試驗時, 有時在瓷套表面發生較強烈的表面局部放電現象,只要不發生線端對地的閃絡或擊穿,可認為耐壓合格。
變壓器試驗設備有時耐壓試驗進行了數十秒鐘, 中途因故失去電源, 使試驗中斷, 在查明原因, 恢復電源后,應重新進行全時間的持續耐壓試驗,不可僅進行“補足時間”的試驗。